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K组团、第四食堂地质勘察和地形测绘项目
询价公告
一、项目概述
学生宿舍K组团地上拟建设规模为28000平方米,地下拟建设规模为2800平方米;第四食堂地上拟建设规模为10000平方米,地下拟建设规模为1000平方米。以上均为暂定面积,该项目位于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西北侧。
1、项目名称:学生宿舍K组团、第四食堂地质勘察和地形测绘。
2、项目地点: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。
3、最高限价:4万元。
4、工期:10日历天。(自所服务的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算起)
5、费用结算方式:按实结算。
二、询价内容
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及勘察布点图,对该工程进行勘察,提交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《勘察成果审查报告》,出具地形测绘报告。
三、供应商资质要求
1、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;
2、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。
3、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(岩土)执业资格。
四、询价响应文件接收信息
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:2021年4月7日上午9:00-9:30
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1年4月7日上午9:30
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: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学生事务服务中心212室
询价响应文件接收人:闻老师 联系电话:025-85866273
采购单位不接受邮寄、快递等形式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,询价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,一律不予退回。
注:因疫情防控需要,前来参加开标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(1)苏康码为绿色;
(2)近14日无发烧、咳嗽、流涕、咽痛、肌肉酸痛、关节痛、气促、腹泻情况;
(3)近14日内未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、来自重点疫区未过隔离期人员或未过隔离期入境人员等;
(4)现场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,在指定地点等待,不得随意走动。
各投标单位开标当天仅限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,须在2021年4月6日10:00前将姓名、7日内苏康码截图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、车牌号(如驾车)发送至邮箱wenh@njupt.edu.cn,如因延迟发送或发送信息有误,造成开评标当日不能入校的,后果自行承担。入校当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从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南门进校。疫情期间,进校审核时间较长,务必预留充足时间。
五、报价清单
序号 | 项目 | 孔数 (个) | 孔深 (米) | 总进尺 (米) | 单价 (元/米) | 小计 (元) |
1 | 控制性钻孔 | 3 | 35 | 105 |
|
|
2 | 一般性钻孔 | 2 | 30 | 60 |
|
|
3 | 方格网测绘 | 42000平方米(10米*10米) |
|
| ||
4 | 措施费(包干价) |
| ||||
5 | 合计 |
|
注:1、施工水电自行解决。
2、项目措施费主要为现状场地局部处理(包含清除施工行走路线上杂树、机械进出场费等),以达到测绘和勘测要求,措施费一次性包死,结算不作调整。
南京邮电大学基建处
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
五、合同条款
建设工程勘察合同
工程名称: 学生宿舍K组团、第四食堂地质勘察和地形测绘
工程地点:栖霞区
发包人:南京邮电大学
勘察人:
签订日期: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| 监制 |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|
发包人:南京邮电大学
勘察人:
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的勘察任务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,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,为明确责任,协作配合,确保工程勘察质量,经发包人、勘察人协商一致,签订本合同,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:工程概况
1.1工程名称:学生宿舍K组团、第四食堂地质勘察和地形测绘
1.2工程建设地点:南京邮电大学
1.3工程规模、特征:
见项目概述。
1.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、日期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1.5工程勘察任务(内容)与技术要求: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设计院相关要求执行
1.6预计勘察工作量:按实际工作量计算。
第二条: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,并对其准确性、可靠性负责。
2.1提供工程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、建筑总平面布置图。
2.2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。
2.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(如电力、电讯电缆、各种管道、人防设施、洞室等)及具体位置分布图。
2.4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,由勘察人收集。
第三条: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。
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和测量资料成果十份、电子文本一套。
第四条: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
4.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
4.1.1勘察人须按发包人提出的勘察、测量范围开展勘察、土方测量工作,接发包人通知后10天内提供最终勘察成果报告和地形方格网图,费用按实结算。
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,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。
4.1.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中标时间为准,如遇特殊情况(因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、工作量变化、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、窝工等)时,工期顺延。
4.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
4.2.1本勘察工程为综合单价招标。结算时以设计要求所勘察完成的实际工程量和投标报价(采用固定综合单价)的乘积得出勘察总费用,如最终费用超过本项目的中标价,则以中标价作为本项目的最终结算价,如实际工作量减少,则以中标的综合单价按实计算(结算时不再调整单价,只调整数量及深度;数量和深度以现场发包人代表实际签证确认的为准)。
4.2.2本工程勘察费合同总价为 元。(大写_ _)待勘察人出具相关报告并经审计后付清审计决算款。
第五条:发包人、勘察人责任
5.1发包人责任
5.1.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,须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,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。
5.1.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,没有资料、图纸的地区(段),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,若未提供上述资料、图纸,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、地下埋藏物不清,则由勘察人负责收集,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,由勘察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5.1.3勘察过程中的变更,应当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,发包人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。
5.1.4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、窝工,工期顺延。
5.1.5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、勘察方案、报告书、文件、资料图纸、数据、特殊工艺(方法)、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。
5.2勘察人责任
5.2.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、标准、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,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,并对其负责。
5.2.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,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;
5.2.3在工程勘察前,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,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。
5.2.4勘察过程中,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(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、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)及技术规范要求,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书面意见。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。
5.2.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,进行安全、文明施工,降低及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,并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,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。
5.2.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。
第六条:违约责任
6.1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,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,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担,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,应当赔偿损失。
6.2合同履行期间,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,勘察人已进行勘察工作的,依据完成的工程量按实结算。
6.3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(日期)提交勘察成果资料,每超过一日,应减收勘察费总额的(勘察费总额以最终审计价总额计取)千分之四。
第七条:本合同未尽事宜,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,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
第八条:其它约定事项:
工程地质勘察过程中,勘察负责人应主动与发包人、专题研究单位等保持密切联系。
发包人联系人:闻豪 联系方式:18951896468
勘察负责人姓名: 联系方式:
勘察人应配合发包人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勘察成果文件报审工作,保证勘察成果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,并负责根据审查意见完善勘察成果并承担相关费用。
最终的钻孔数量、钻孔深度以甲方认可为准。
第九条:本合同发生争议,发包人、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,也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。
第十条:本合同自发包人、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;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;发包人、勘察人认为必要时,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。本合同一式壹式陆份,发包人__肆__份、勘察人___贰__份。
发包人名称(盖章): 勘察人名称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:(签字) 法定代表人:(签字)
委托代理人:(签字) 委托代理人:(签字)
住所: 住所:
邮政编码: 邮政编码:
电 话: 电 话:
传 真: 传 真:
开户银行: 开户银行:
银行账号: 银行账号:
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: 鉴证意见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