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建处工作职责

     

          一、负责校园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的具体实施工作。

二、负责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和修订的具体实施工作。

三、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。

四、负责基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,做好立项报批相关工作。

五、负责基建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工作,做好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相关工作。

六、负责基建项目规划、建设、人防、消防、环保、园林、市政、电力、燃气及给排水等各项前期报建工作。

七、根据学校采购招标管理办法,参与完成基建项目工程、货物、服务的采购和招标工作,负责相关经济合同的签订工作。

八、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,负责基建项目质量、进度、安全、造价等全过程管理工作。

九、负责基建项目相关建筑材料及设备的计划、供应、检验及出入库建帐工作。

十、负责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。

十一、会同财务处做好基建项目的投资管理工作。

十二、会同审计处做好基建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。

十三、会同财务处、审计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基建项目的竣工决算编制和固定资产移交工作。

十四、负责基建项目的资料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
十五、会同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做好集中建设项目的各项监管工作。

十六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  工作人员

张 进   基建处处长   联系电话85866292  学生事务中心216室

顾春宁  基建处副处长  联系电话85866560  学生事务中心215室

李智超  基建处副处长  联系电话85866560  学生事务中心215室